淄公交张〔2023〕68号 签发人:吴晓炜
(A类)
对区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
第18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张英桂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在左转可变车道入口处增设监控设施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缓解高峰时段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住建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要求,在中心城区世纪路、柳泉路改扩建过程中,在7个具备条件的路口增设了左转逆向可变车道,有效缓解了高峰时段交通压力。同时在管理实践中,也存在着少数驾驶人不按信号指示进入逆向可变车道,造成交通拥堵或引发交通事故的问题。由于逆向可变车道为近几年出现的交通组织形式,住建部门在设计、建设过程中没有单独设置电子警察设备,而根据公安部现行的非现场执法规定,现有执法设备无法实现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有效抓拍,也成为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对于该问题,目前我队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科学、合理的设置逆向可变车道信号时间,尽可能减少交通冲突;
二是加大重点路口高峰时段的指挥疏导力度,安排专人管控逆向可变车道内等候车辆;
三是充分利用交通安全三同时制度,在道路改扩建过程中增加必要的执法设备,实现对逆向可变车道、可变车道的非现场执法,实现有效管控。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3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张店交警大队 姜晋鲁
联系电话:2139891
抄 送:区督查工作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