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公交张〔2022〕65号 签发人:吴晓炜
(A)
对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
第5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崔广军等四位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有序管理冯北路交通运输的建议”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自我市快速路、S231、淄河大道等道路开始大面积施工以来,中心城区北行货运通道基本全部进入封闭施工状态,为解决货运车辆北行问题,市住建部门协调区住建部门将冯北路恢复通车,成为货运车辆绕行中心城区的主要通道,但部分监控和电子警察设备尚未安装、调试到位,不具备开展非现场执法的条件。而且,作为中心城区唯一可以通车的南北运输通道,日均交通流量约3.2万辆,且70%为大型货运车辆。为了保证该路段交通安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现有条件下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安排辖区中队加强对冯北的巡逻管控,及时查处超载、违停等重点违法行为,疏导交通拥堵;
二是要督促区住建部门尽快调试、完善冯北路与齐周路路口、张辛路口的电子警察设备,强化非现场执法力度,目前上述路口电子警察设备已经公示完毕正常开展非现场执法工作。
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参与是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是我们深入推进工作的源动力。对于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我们正在积极付诸努力和组织实施。期盼您继续关注公安交通管理工作,再次表示感谢!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2022年8月24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张店交警大队 朱爽
联系电话:2139891
抄 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