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标题: 致中小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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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7-07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

致中小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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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小学生暑假交通安全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暑假即将来临,张店交警首先祝愿同学们暑假愉快,健康成长!据统计,由于中小学生自控力和自我保护意识的缺乏,同学们在参与交通活动的过程中往往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弱势群体。为全面提高同学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度过平安快乐的假期生活,希望同学们当好小小宣传员、监督员、劝导员,做到以下几点,为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添一份力!

一、自觉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接受学校和交警蜀黍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

二、在道路上行走时,要在人行道内行走或靠道路两侧路边行走;不要边走边玩手机;不要在道路上坐卧、嬉戏、追逐或长时间逗留;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三、横过道路时,必须从人行横道、过街天桥及其他行人过街设施通过。

四、乘坐公共汽车时,要等车辆停稳了才上车或下车;坐在车内不能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车窗外。乘坐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五、未满12周岁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六、在道路上骑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要相互追逐、扶身并行、曲折竞驶或脱把骑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骑车。

七、骑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要突然急转。

八、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请自愿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教育和处罚。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家庭的希望,正如每一片青春的绿叶,都需要阳光雨露呵护。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和文明出行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是学校、家长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校园的现实要求。希望每一位家长、同学们都能文明参与交通,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张店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