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公安分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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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1-51801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7-01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有效遏制涉校恶性案件频发态势,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教育大会、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中心工作,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和校园安全规律特点,着力防范化解校园安全风险,堵塞安全漏洞,坚决保障在校(园)师生和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加强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切实落实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安全主体责任,健全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逐校、逐园落实责任民警,定期到校(园)指导安全工作,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当前正值暑假来临前的关键时间节点,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教育活动,广泛普及防自然灾害、防溺水、防电信诈骗以及防范校园欺凌等知识的宣传,在相关水域设置防溺水警示提示牌。对校园周边校外托管班和培训机构进行基础摸排和安全检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建设,按照规定配齐配强保安员和专职保卫人员,并将保卫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变化情况报教育、公安部门备案。要进一步整合资源,完善视频监控、快速报警联网等安防系统及管理平台,中小学幼儿园“一键报警”安装达标率要确保百分之百。根据校园及周边治安、交通环境实际情况,在学校门口设置隔离栏、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指导、监督中小学幼儿园健全门卫、巡查、隐患排查等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防无关人员和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
(二)健全校园安全风险隐患预警机制。(略)
(三)建立校园周边安全区域制度。及时整治校园周边治安乱点,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校园周边“高峰勤务”机制要健全、措施落实要到位。落实“护学岗”机制,上放学重点时段校门周边要“见警车、见警察”重点巡防,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治安岗亭建设要正规化、专业化、智能化,切实增强师生的安全感。严格落实“1、3、5分钟”快速反应机制,启动巡逻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从指挥调度、警力摆布、武器警械、网络监测、舆情引导等方面做好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准备。
(四)严厉打击涉校违法犯罪。健全完善涉校案件摸排预防、快速出警调查、案件侦查等工作机制,坚持对涉校违法犯罪活动露头就打,快侦快破,切实维护校园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对涉校案件坚持“优先受理、优先出警、优先立案、优先侦办”;对涉校案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对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关规定上网追逃,尽快缉拿归案。对疑似系列或流窜犯罪的案件,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并案侦查,全力突破。对一段时间集中出现的涉及学生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严防形成不良气候,影响校园稳定。
(五)建立学生欺凌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督促、指导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制定防治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早期预警、事中处理、事后干预的具体流程及对实施欺凌学生的处罚规定。对情节比较恶劣的施暴学生实施训诫,协助开展警示教育;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宽严相济地做好对施暴学生的教育矫治工作;对校外人员采取教唆、胁迫、诱骗等方式利用在校学生实施欺凌进行违法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罚。
(六)完善警校联动机制。与学校、幼儿园要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加强协作,健全联动机制。要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的各种苗头性情况信息、线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切实提高对涉校案事件及苗头提早发现、有效防范、迅速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充分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涉及校园安全基础信息的搜集掌握、分析研判和动态管理,完善与辖区学校的情况通报、预警推送、应急响应等联动机制,及时掌握、快速处理涉及校园安全问题。
(七)强化校园法制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着力提高学校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教育中要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等内容,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和行为边界,强化规则意识。要定期积极开展安全教育、防范欺诈以及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提高师生法治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将“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作为维护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要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定期分析研判安全形势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保障投入。各单位要配齐工作力量,指导、督促学校幼儿园配齐配足钢叉、防暴棍、防暴盾牌等必要的安保器械。确保校园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坚持问题导向,对影响校园安全的重难点问题,及时提请汇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固化工作机制。要突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与当前形势和本地实际相适应的校园安全工作模式,大力推广科技信息化手段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应用,切实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发现先进典型,总结先进经验、创新做法,进一步固化完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强化督导检查。分局将校园安全工作作为评价各单位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加强对各项安全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措施落实、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联合通报表扬;对安全隐患较多、安全事件频发的,将通过通报、约谈等措施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利用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假期来临的紧迫时间,抓紧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涉及校园安全问题的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系统排查,对学校幼儿园全体安保人员进行一次“促安全、防事故、排隐患”教育培训。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对其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通知书复印件一并上报分局治安大队留存备查。
张店公安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