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在全市高考考点 设立户籍窗口服务站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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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2-5242555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6-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关于在全市高考考点
设立户籍窗口服务站的通知
各公安分县局:
2022年高考临近,为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结合户政管理工作职责,高考期间继续在全市高考考点设立“户籍窗口服务站”,为忘带身份证、准考证的考生提供“临时身份证明”、“准考证”现场打印服务,确保高考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2年6月7日至6月10日
二、地点
全市各高考考点门前。
三、外观标识
全市统一“户籍窗口服务站”外观标识(样式、规格见附件),各分县局根据辖区考点数量自行制作,并开展服务保障工作。
四、站点服务功能
(一)通过微信公众号“淄博户政”—“掌上户籍室”—“临时身份证明”模块或“临时身份证明移动办理系统”,为身份证丢失、损毁或忘带身份证考生现场打印临时身份证明。
(二)配合教育局工作人员,为准考证丢失、损毁或忘带准考证考生现场打印准考证。
(三)结合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做好高考考生户口迁移等相关政策咨询宣传工作。
(四)做好“掌上户籍室”业务推广及点赞民警宣传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前期宣传
与学校对接,通过家长群提前告知广大家长和高考考生“户籍窗口服务站”站点功能,并广泛动员发动关注“淄博户政”微信公众号,完成“掌上户籍室”注册,提前申领下载临时身份证明备存。
(二)工作对接
与各区县教育局、辖区考点对接,做好服务站站点规划,人
员、硬件配备,网络通信保障及宣传报道等工作。
(三)站点建设
1.地点选择。与学校提前做好对接,在各高考考点门口显眼位置设置“户籍窗口服务站”。
2.人员配备。各单位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善于协调服务的民警驻站提供服务,各站点至少配备2名户籍民警。
3.硬件标准。自备一台电脑、一台打印机,同时对接考点学校,做好网络通信保障工作。
(四)宣传报道
提前对接主流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通过各自宣传渠道做好活动宣传报道,掀起新一轮“我为群众办实事”宣传热潮。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服务高考考生是全市户政部门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果的生动实践,各单位要提前部署,多措并举,全力服务高考考生。
(二)细化措施,周到服务。各单位要统筹抓好服务考生和疫情防控工作,结合高考学生、家长及学校实际,积极创新,进一步丰富站点服务功能,如设立饮水机、休息区等,为考生和家长提供优质、暖心的服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立足工作实际,加强户籍政策宣传,特别是针对户籍制度改革新政、学生户口迁移政策等内容进行现场宣传。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掌握好宣传报道的时机和节奏,为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工作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及媒体报道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局户政管理处。
联系人:孙立群,0533-2189436。
附件1:“户籍窗口服务站”样式及规格
淄博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