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办〔2021〕9号 签发人:王兴林
对区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委员第95号提案《开锁要严格110备案制度的提案》的答复
左向东委员:
您提出的开锁要严格110备案制度的提案收悉,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一、对于开锁业进行备案的依据
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要求从事专门开锁业务或兼营开锁业务的经营者,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5日内,到公安机关派出所进行登记并到治安部门备案管理。
2016年1月8日,山东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鲁公通[2016]2号),其中有《关于加强开锁行业管理的通知》(鲁公发[2006]164号),据此,开锁行业不需要再进行备案。
二、公安机关工作措施
对于开锁行业的管理,张店公安分局在加强摸底的基础上,进行登记管理,并针对社区安全防控,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主要措施有:一是对张店区开锁行业进行再梳理,全面排查。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开锁行进行摸底检查,彻底排查治安隐患;二是根据各派出所对辖区内开锁调查摸底情况,对检查存在问题的开锁行重点关注,定期检查,督促经营者规范经营的同时,避免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三是构建常态化检查制度,消除隐患、漏洞。将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暗访紧密结合,建立相应检查制度,将抽查、暗访等检查形成常态化工作;四是强化教育培训,督促规范经营。组织各派出所召开辖区开锁行业负责人会议,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并要求负责人根据参会内容各自召开内部会议,并做相应会议记录;五是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岗前法律培训,对开锁从业人员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及相关法律知识;六是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经营者限期整改,对到期不整改或不配合工作的开锁行业主依法从重从快给予处罚,从根本上规范其经营;七是督促社区物业公司加大社区视频监控安装维修力度,实现无缝覆盖;八是加大社区内重点时段巡逻力度,与社区物业巡逻队一起共同维护好社区安全;九是对各类案件实行快侦快破,消除社区居民的后顾之忧。
在今后的工作中,张店公安分局将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加大开锁行业管理力度,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从重、从快处罚,从根本上杜绝各类违规、违法隐患的存在。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