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1-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1-01-26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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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

2020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1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警营开放日等各类信息102条;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粉丝数超过4万,发布“反电诈课堂”、“人大评议专报”、“警方提示”等各类资讯 430,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抖音号“平安张店”粉丝数6.3万,2020年共发布各类宣传视频100条,全方位展现了张店公安工作。

2、主要公开渠道

张店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淄博各新闻媒体,张店警方微博、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官方抖音号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张店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重复申请3件,申请违章信息公开1件、申请执法记录仪公开1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第一时间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我局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公安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张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有效地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定《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6

442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339

2126

行政强制

0

20

3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2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1

22795343.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5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分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及时主动;

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政策文件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

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