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公安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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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1-5124068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1-2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等文件要求,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现编制本部门2020年工作报告如下: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
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ga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92号;邮编:255000;联系电话:0533-2189122)。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以主动公开为核心,强化载体建设为重点,继续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深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依法行政,稳步、全面、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2020年,我局进一步加大了主动公开力度,及时通过各种窗口主动公开各类便民、利民信息,努力提高公安工作透明度。其中张店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规划计划、统计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行政权力、建议提案、财政资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政务公开保障机制、警营开放日等各类信息102条;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粉丝数超过4万,发布“反电诈课堂”、“人大评议专报”、“警方提示”等各类资讯 430条,更好地服务了张店群众;抖音号“平安张店”粉丝数6.3万,2020年共发布各类宣传视频100条,全方位展现了张店公安工作。
2、主要公开渠道
张店公安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angdian.gov.cn/index.html),淄博各新闻媒体,张店警方微博、平安张店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官方抖音号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0年,张店分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过程中,严格执行“工作机构受理,业务部门承办,重大问题会商,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的依申请公开工作程序,依法及时答复公众申请,切实满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个性化政府信息需求。2020年,淄博市公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重复申请3件,申请违章信息公开1件、申请执法记录仪公开1件,均已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并寄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是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制定了《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三是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第一时间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如何申请本局信息公开、信息公开领导机构、申请内容、申请和答复程序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是提案议案办理情况。2020年度,我局共收到区人大政协提案议案3件,其中人大建议2件,政协提案1件。我局本着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精神,努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探索办理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认真办理、落实代表建议和委员提案,提前完成办理工作,代表委员对我局主办件答复满意率100%。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0年,张店公安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安排,统一将数据迁移至“融公开”新平台,并对功能模块进行了调整,优化了界面,增强了体验感,突出了政务公开功能,使群众能够方便、快捷的了解公安工作和相关领域的政策法规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张店公安分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领导任组长,指挥中心主任为副组长,并配备两名专职人员。形成了各科室各司其职,上下畅通的联络机制,更好地保障了政务公开信息及时有效发布。二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分局召开专题培训会议,总结经验,查缺补漏,有效地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制定《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工作规范》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四是充分发挥考核机制的督促作用。分局根据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要求,积极完善各类信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发布的质量和时效,以压力促战力,以考核促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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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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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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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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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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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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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5 |
6 |
442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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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339 |
2126 |
|
行政强制 |
0 |
20 |
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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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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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2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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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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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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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21 |
22795343.4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分局共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5条。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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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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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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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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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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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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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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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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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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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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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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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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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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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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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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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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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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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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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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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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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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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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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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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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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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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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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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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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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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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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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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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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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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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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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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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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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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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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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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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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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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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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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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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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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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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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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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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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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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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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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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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分局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公开信息报送不够及时、主动;
二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政策文件公开的数量和质量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形式单一。
四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督察,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定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讲评,督促各科室及时报送、及时更新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全体民警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学习、教育和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增强政务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功能,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在线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