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公安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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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16-5099927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6-02-10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张店公安分局
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由张店公安分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概述
根据《通知》要求,张店公安分局积极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工作人员,并通过信访电话、“张店公安”政府网站、网上“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平安张店、民生警务服务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为市民提供公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过程中,提高了工作效率和依法行政水平,方便了群众办事。2015年,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组织领导情况。建立由局领导牵头,指挥中心、政工室、法制室和各有关业务部门领导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指挥中心。其他部门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负责具体实施各项推进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规范有关建设及落实情况。张店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50号文件等法规、规章,结合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工作规范和机制。一是制订《张店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规范,细化标准。二是完善工作日常运行机制,建立了公安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协调机制、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机制等。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引入“网上评议”新形式,将监督权、评议权、参与权主动交给群众,使评估更具公正性和客观性。三是完善公文类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内部处理程序等。分局依托内网工作平台,用于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交流;印制了业务资料汇编和典型案例汇编,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执法和服务水平。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一是积极提供政府信息解读服务。在涉及到广大群众利益的规范性文件或便民措施出台时,为了便于群众理解,用一问一答、以案说法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分局积极主动地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了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对重点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等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不断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分局没有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求。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分局未因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复议、诉讼情况
分局2015年度受理政府公开咨询143人次,其中现场咨询88人次,电话咨询55人次。从咨询内容来看,大约95.3%涉及户口政策信息,其余涉及法制等信息。2015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案。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一)保密检查情况。对公文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公开由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把关,其他信息的公开由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审查把关。
(二)监督检查情况。对局机关各室、各基层所队,平时注重对他们进行衔接、沟通和调度,确保各室形成的信息能够及时公开。
九、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时间短,信息公开工作的社会宣传力度有待加强。
三是公安内容公布的局限性。当前,维稳形势严峻,公安工作信息内容敏感,而且大部分涉密,公开程度受限。
(二)改进措施
2016年,分局将严格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和目标,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准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充实政府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各类文件内容,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是加强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深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是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201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