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张店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等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1-None 文号:
发文日期: 2021-12-22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张店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等

发布日期: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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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公安分局执法职责、权限

 

(一)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或者组织,依法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  (二)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三)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四)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五)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六)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七)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八)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九)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十)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