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公安分局 “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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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21-5194697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9-06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一、抽查事项
对保安从业单位工作的监督
二、检查内容
1.备案情况;
2.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留存制度落实情况;
3.保安服务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防范产品、设备安装、变更、使用情况;
4.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建立落实情况;
5.保安员在岗培训和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6.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三、检查程序
(一)前期准备
1.制定检查方案。
2.综合运用书面审查、落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法实施。
(二)实施检查
1、检查应由两名以上检查人员共同实施,并向被检查对象出示执法证件和《随机抽查告知书》。
2、实施检查时,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可以采取实地检查、调取资料、询问等方法。检查人员实地调查取证时,可以制作《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实地检查情况予以记录或者说明。并由执法人员签字;检查时记录影像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