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4-547392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6-04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关于2023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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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8号)等有关规定,现对我单位本年度资产情况报告如下: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一)资产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130.26万元,较上年减少7.66%。负债总额2251.75万元,较上年增长19.68%。净资产6878.51万元 ,较上年减少14.08%。

1.资产分布情况

我单位行政单位国有资产9130.26万元,占100%;事业单位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其中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国有资产0.00万元,占0%。

2.资产构成情况

流动资产63.85万元,较上年减少50.11%,占资产总额0.7%;固定资产4374.75万元,较上年减少4.69%,占资产总额47.91%;在建工程0.00万元,较上年减少0%,占资产总额0%;长期投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无形资产284.64万元,较上年减少12.77%,占资产总额3.12%;公共基础设施4407.03万元,占资产总额48.27%;政府储备物资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文物文化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保障性住房0.00万元,占资产总额0%。

3.固定资产构成情况

土地、房屋及构筑物1151.4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6.32%(其中,房屋1075.5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24.59%);设备2405.39万元,占54.98%(其中,车辆742.27万元,占16.97%,单价10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399.37万元,占9.13%);文物和陈列品0.00万元,占0%;图书档案120.37万元,占2.75%;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697.52万元,占15.94%。

(二)重点资产情况

1.土地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土地账面面积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账面净值0.00万元。

2.房屋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房屋账面面积10716.68平方米,账面价值1495.25万元。

3.车辆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车辆账面数量186辆,账面原值3163.83万元,账面净值742.27万元。

二、资产管理工作情况的成效及经验

1.为进一步加强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发挥国有资产的最大使用效益,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管理制度。

2.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

3.单位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制度,警务保障部门是单位国有资产的归口管理科室,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调剂、清查和处置等管理工作,维护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使用和保管。

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资产管理应当做到一物一码,由过去的以管住、不以流失为目的,转变为既要管住,更要管好、管活,把保障履职和事业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科学管理进一步优化资产配置,有效地提高存量资产使用效益。

四、加强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加强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使用:

(一)设置专人负责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使用,做好资产动态管理。

(二)维护好单位人员信息,明确资产具体使用人。

(三)增加资产,在取得资产并实际使用后由资产管理人根据相关数据核对无误后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四)减少资产,由资产管理人员根据财政部门批复,核对无误后,进行资产减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