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标题: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索引号: 11370300004217207M/2023-541245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12-11 发布机构: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政务公开培训计划

发布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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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贯彻执行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素质,按照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业务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内容及方式

 1、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召开分局政务公开工作推进会议,一方面总结上一年工作、安排部署下一年主要任务,另一方面组织各警种单位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以及公开政府信息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介绍公开政府信息是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从而提高公开政府信息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2、采取专题教育方式。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基础知识,是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着眼于队伍长远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民警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在职培训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计划,通过学习、考核和讨论,使大家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的方法,从而提高每名民警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

3、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按照“统一要求,自行组织“的原则,在分局集中培训的前提下,由各单位自行组织相应的业务培训。从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切实解决公开不规范的问题。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指导各警种部门制定相应的配套制度。同时,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使各警种部门的政务公开做到有制可循、有制可依、依制办事、违制必究,并通过座谈会或咨询研讨会等方式,研讨交流依申请公开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深入开展。

 三、培训要求

1、分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监管。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2、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政务质量。

 3、分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参培人员的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

 四、组织领导

指挥中心主任郑青峰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指挥中心,负责分局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