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公安分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警务助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草案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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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0004217207M/2019-511226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9-08-15 | 发布机构: |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关于张店公安分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加强警务助理工作指导意见》的草案解读
一、背景
警务助理是农村社区警务工作的有力助手,各相关派出所要明确警务助理职责任务,发挥好警务助理基础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稳控、治安安全防范和检查、信息情报线索收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作用,不断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建设。
二、决策依据
张办字〔2017〕15 号,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一村一警务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意见内容
(一)严格选拔警务助理人员,按警务助理人员条件和程序,选聘警务助理人员;发现不合格人员及时汇报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进行人员调整。
(二)派出所及社区民警督促各村保障“警务助理”办公场所和桌椅、橱柜、电脑等办公设施,规范办公场所建设;负责督促各村对警务助理的资金补助及时拨付到位;帮助警务助理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镇(办)、村居反映工作中的相关诉求、意见,帮助解决警务助理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要指导警务助理建立每周从事公安工作不少于15小时的工作制度,要参照社区民警公示牌、去向牌的样式建立警务助理公示牌,公示警务助理工作时间、联系方式等,方便村民联系;。
(四)指导信息采集工作。社区民警要指导警务助理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基本治安要素,采集辖区实有人口、流动人员、出租房屋、九小场所等基础信息,并上交社区民警录入相关信息系统。民警要对警务助理采集信息的准确、详细程度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指导村居安全防范、安全检查。衬区民警指导警务助理在本村内开展安全防范工作,认真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指导警务助理加强村(居)巡逻工作,维护治安秩序,控制和减少发案,加强群防群治,开展消防宣传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指导如何发现线索。指导警务助理提高工作中发现违法犯罪信息线索的能力,加强信息搜集,从中注意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因素,及时向派出所和社区民警报告,及时防范重大案件、事件的发生。
(七)指导开展矛盾纠纷调解。社区民警指导警务助理加强本村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完善调解队伍,发挥警务助理人熟、地熟、情况熟优势,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矛盾纠纷不出村居。
(八)强化业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社区民警言传身教等方式,对警务助理进行法律法规、信息采集、治安重点管控、调查走访群众、治安防范等基本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警务助理管人、管事本领,使警务助理成为公安工作得力助手。
(九)加强监督考核。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要加强警务助理队伍的日常管理,规范警务助理行为举止、工作纪律、办公卫生、服务态度等内容,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跟上督促进行整改,并建立完善警务助理考核机制和办法,依据考核成绩对警务助理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