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个人诚信积分(爱张店·诚信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专家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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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2-522949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张店区个人诚信积分(爱张店·诚信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专家解读
《张店区个人诚信积分(爱张店·诚信分)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方案》中所称个人,是指张店区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包括本区户籍人口及持有居住证的外来人口。
《方案》所称个人诚信积分,是指根据个人的公共信用信息,按照统一的积分标准及其积分模型进行科学量化赋分,所形成的反映个人信用状况的综合得分,并依据诚信积分形成对应的用以判别个人信用状况的标识。
个人诚信积分采用千分制,默认得分为1000分(计算公式:诚信积分=1000+加分分值-减分分值)。
1. 诚信模范级别(AAA),分值为1050分及以上;
2. 诚信优秀级别(AA),分值为1030分至1049分;
3. 诚信级别(A+、A、A-),“A+”级分值为1001分至1029分,A级分值为1000分,“A-”级分值为960分至999分;
4. 诚信警示级别(B),分值为850分至959分;
5. 失信级别(C),分值为849分及以下且未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6. 严重失信级别(D),被认定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只要保持良好的守信记录,个人每年度无失信扣分行为的奖励3分,最多累计增加15分。
可通过事后主动履约、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慈善捐助等方式修复信用。
解读单位:徐州市新云公共信用研究院
解读人:佟雷,联系方式:1337221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