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标题: 关于《张店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专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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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01-15 发布机构: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张店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专家解读

发布日期:202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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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店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专家解读

 

    《张店区公职人员诚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印发,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方案》所指的公职人员包含哪些人员?

  《方案》中所称公职人员,是指张店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村(社区)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财政供养工作人员。

    二、公职人员信用信息采集是什么样的程序?

  公职人员社会守信失信行为由相关责任主体部门采集后,将信息报区社会信用中心和该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由区社会信用中心进行信息审核归集和评价使用。

对于公职人员日常工作守信和失信行为,由本单位记录,报区社会信用中心进行评价。

    三、公职人员信用评价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信用评价有效期一般为1年,情节较为严重的,经区社会信用中心决定,延长至2年。

    四、公职人员年度信用得分与星级的关系?

  各级别对应的具体分值如下:

   (一)六星级为诚信模范级,分值为1090分及以上。

   (二)五星级为诚信优秀级,分值为1060至1089分。

   (三)四星级为诚信良好级,分值为1020至1059分。

   (四)三星级为诚信级,分值为980至1019分。

   (五)二星级为较诚信级,分值为830至979分。

   (六)一星级为不诚信级,分值为829分及以下。

    五、不同等级的公职人员评价结果如何应用

    对公职人员个人信用等级五星级、六星级及以上的,采取激励措施;对公职人员个人信用等级为二星级的,采取惩戒措施;对公职人员个人信用等级为一星级的,除实施二星级有关规定外,还可采取调离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等措施。

    六、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徐州市新云公共信用研究院

  解读人:佟雷,联系方式:13372216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