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2022年度全区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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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2-52637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9-0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推进全区民用散煤治理,助推生态张店建设,促进全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22年度全区民用清洁煤炭推广使用工作方案》。
二、出台依据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全市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使用清洁煤炭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为落实市政府散煤清洁化治理推广使用清洁煤炭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工作要求,对集中供暖及气代煤、电代煤覆盖不到的农村区域推广使用清洁煤炭,全面推进散煤清洁化治理,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四、主要内容
一、清洁煤炭推广时间。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清洁煤炭推广工作。
二、加强政策扶持。安排350元/吨对燃用清洁煤炭的村民进行财政补贴,燃煤用户购买清洁煤炭每户不超过2吨。
三、强化煤质监管。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煤质检测机构,对民用清洁煤炭进行不定期抽检,保证煤炭质量符合标准。
四、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对使用清洁煤炭的宣传,引导村民积极购买、使用清洁煤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清洁煤炭推广工作的良好氛围。
解读人: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局长: 钱军 电话:0533-2869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