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张店区“诚信经营示范街”试点创建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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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16XM/2022-522948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1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 |
关于《张店区“诚信经营示范街”试点创建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习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等一系列重要文件,要求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水平,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市政府印发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对信用工作的阶段性任务进行部署。
二、政策起草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差异化监管流程再造实施方案》、《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信用〔2020〕808号)《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文件要求,制定此实施方案。
三、出台目的
打造“诚信经营示范街”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的硬核指标,也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放心消费在张店”落地的应有之义,对于提升商户诚信经营意识,塑造“美丽街区”良好形象,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具有重要意义。把张店区水晶街片区打造成全区诚信示范街区标杆,使之成为全区经营者诚信度最高、消费者体验感最佳、市场氛围最和谐的诚信示范街区。
四、重要举措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群众受益”的原则, 从更好地服务消费者角度出发,坚持政府视角与社会视角相结合,坚持创文标准和创信标准相结合,坚持规范经营与促进发展相结合,开展“七个一”活动:标识一块“诚信经营示范街创建点”、开展一次“诚信经营示范街”试点启动仪式、搭建一套商户“信用二维码”、组织一场多部门联动综合执法、紧盯问题实施一次整改提升行动,开展一次“诚信经营示范店”示范评选活动,组织一次表彰激励活动,对创建试点街区正式授予“诚信经营示范街”标识牌。
解读人:张店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钱军 电话:0533-2869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