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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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701K/2023-5328662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3-01-0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2022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139/?open=fdzdgknr)。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市民中心四楼;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62;传真:0533-2869962。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张店区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原则,不断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公开制度程序,拓展公开广度深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设,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淄博市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共公开政务信息51次(条)。其中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领导信息1条、人事任免类1条、政策文件类6条、政策会议解读类2条、会议公开类4条、建议提案类8条、财政信息类5条、业务工作类15条。
我中心年度预决算报告、法规文件、计划规划、工作总结机构职能等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发布与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无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2年以来,为全面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推动政务公开不断向纵深发展,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于建立公正透明的行政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利的要求,责任到人,采取多种措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助力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单位实际,我中心成立了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一名同志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主要负责有关信息的梳理和日常工作的处理。 严格遵守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保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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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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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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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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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第二十条第(五)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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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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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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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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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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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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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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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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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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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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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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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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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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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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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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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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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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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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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 不计其他情形)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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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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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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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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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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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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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 “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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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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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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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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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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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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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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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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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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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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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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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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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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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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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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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 申请人无正当理 由逾期不补 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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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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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 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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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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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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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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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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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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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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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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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有了新的进展,还存在相关问题与差距。
(一)公开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有关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公开需要进一步加强。2023年我中心将以实时充实公开信息内容为总目标,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创建“张店服务业”品牌理念。
(二)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在更新维护、文件报备、监督约束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完善。2023年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总体要求,继续完善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手段,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工作。
(三)服务业宣传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一是面向社会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信息的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主动提高政务公开的意识,多发布政务信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信息发布的监督,建立长效的监督管理机制。
(四)加强专职信息人员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加强对信息专职人员进行培训,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深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
(一)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配置专人负责,制定政务公开培训方案,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监督保障,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中心收到区人大代表建议1件和区政协提案7件,均已满意答复。
(三)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实践情况。高度重视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推进工作,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集体学习《2022年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张政办字〔2022〕11号),认真研究,制定下发了《2022年度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方案》,采取标准引导、逐步推进的办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实现政务公开全面化、标准化、规范化。为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梳理和目录编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责任到人。通过召开学习分享会等形式,促进科室间充分交流经验做法,达到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效果。
(四)《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2年,区服务业发展中心严格按照《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细化每项任务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培训课程,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五) 2022年度,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