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申请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的请示 | ||
---|---|---|---|
索引号: | 12370303493189701K/2021-5288744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1-02-0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
关于申请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的请示
区政府:
为打造省内最大石化、能源、化工产业数字贸易园,促进我区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特申请参照“传化金泰公路港项目”和“张店经开区总部经济平台”扶持政策,在平台年度税收不低于300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支持,即在平台运营期内前五年,凡入驻本平台的市外企业,按对市区两级财政收入贡献(缴纳税收和非税收入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产业引导资金支持。
当否,请批示。
附件: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行政服务协议
淄博市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赵承滟 电话:185533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