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标题: 关于申请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的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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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02-05 发布机构: 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关于申请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的请示

发布日期: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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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的请示

 

区政府:

为打造省内最大石化、能源、化工产业数字贸易园,促进我区高端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特申请参照“传化金泰公路港项目”和“张店经开区总部经济平台”扶持政策,在平台年度税收不低于3000万元的基础上,给予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总部经济平台引导资金支持,即在平台运营期内前五年,凡入驻本平台的市外企业,按对市区两级财政收入贡献(缴纳税收和非税收入市区两级留成部分的100%),给予产业引导资金支持。

当否,请批示。

 

附件:金泰能源(淄博)数字贸易产业园行政服务协议

 

 

淄博市张店区服务业发展中心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    

(联系人:赵承滟    电话:18553315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