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深化全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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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303MB2619309B/2017-5110158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17-05-10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一、政策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张发〔2016〕5号)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
二、决策依据
按照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张发〔2016〕5号)文件要求。
三、出台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通过结对帮扶,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计划,确保脱贫不返贫,提升贫困户幸福指数,为确保全区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四、重要举措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户,科级干部、“第一书记”和中层后备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
1.积极向帮扶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主动给帮扶户送惠农政策、致富信息和致富技术,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
2.通过走访慰问、谈心交心,根据帮扶户的发展愿望和脱贫需求,协助帮扶户制定巩固脱贫计划,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技能培训、脱贫就业、农业生产、学生上学、看病就医、住房等方面的脱贫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4.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介绍工作、提供钱物、传授技能和文化给予帮助,也可以通过义务劳动、刷墙、换家具、家电和衣服,进一步改善帮扶户的生活条件,让贫困家庭成员生活的更有尊严,实现“扶真贫、真扶贫”。
解读人:张店区扶贫办主任 王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