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调整深化全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发文机关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发文字号
张扶字〔2017〕6号
索引号
12370303MB2619309B/2017-1348558
成文日期
2017-05-09
发文日期
2017-05-09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扶贫
有效性
失效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调整深化全区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的通知
张扶字〔2017〕6号
各镇、湖田街道,区直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张店区委、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市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张发〔2016〕5号)文件要求,区委、区政府决定,继续在全区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中央、省、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通过结对帮扶,制定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计划,确保脱贫不返贫,提升贫困户幸福指数,为确保全区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参加范围
全区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各镇、湖田街道、区直各部门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第一书记”和部分中层后备干部;区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活动内容和主要任务
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结对帮扶2户,科级干部、“第一书记”和中层后备干部每人结对帮扶1户(具体帮扶贫困户名单见附件)。主要任务是:
1.积极向帮扶户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方针政策。主动给帮扶户送惠农政策、致富信息和致富技术,增强其自身发展能力。
2.通过走访慰问、谈心交心,根据帮扶户的发展愿望和脱贫需求,协助帮扶户制定巩固脱贫计划,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3.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在技能培训、脱贫就业、农业生产、学生上学、看病就医、住房等方面的脱贫扶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4.结合自身实际,通过介绍工作、提供钱物、传授技能和文化给予帮助,也可以通过义务劳动、刷墙、换家具、家电和衣服,进一步改善帮扶户的生活条件,让贫困家庭成员生活的更有尊严,实现“扶真贫、真扶贫”。
四、有关要求
1.增强责任意识。继续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活动, 是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的实实在在举措,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放下架子听取民意,从思想和感情深处真正把贫困群众当亲人,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紧紧围绕全区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目标任务,到镇进村与贫困户结对实行精准扶贫,用真情和实际行动为全区精准扶贫汇聚力量,营造齐心协力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
2.力戒形式主义。每名党员干部都要填写《淄博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保障及收支登记簿》。在贫困户家中妥善保存,以备检查。要切实把贫困群众当家人,把贫困群众的事当家事,采取精神扶志、能力扶技、生活扶贫、经济扶业等措施,真正为“穷亲戚”排忧解难。
3.加强督导考核。把帮扶工作实绩作为选拔任用、激励表彰的重要依据。帮扶期满严格验收,对表现优秀的,在干部调整时优先考虑使用;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完不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工作考核评优资格。
张店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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