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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23年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索引号: 12370303579354499T/2024-542462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4-01-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大数据中心

2023年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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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解读】于《张店区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解读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张店区大数据中心编制了《张店区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现对《报告》解读如下:

《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030号)文件要求,我中心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并结合工作实际,编制本张店区大数据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12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店区大数据中心(联系电话:0533-2861679;邮编:255000;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政务中心一楼104)。

《报告》总结的主要做法:1.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度我中心严格公开规定和程序,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及新闻媒体等途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保证信息公开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我中心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政务信息公开平台共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条,其中我中心的工作动态类44条;建议提案办理22条;财政信息17条;履职依据4条;政务公开保障机制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4条;机构职能5条。本年度我中心无任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情况。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3年度无依申请公开内容。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扎实做好我中心政务网站工作确保信息宣传报道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高质量。严格落实专人负责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严格遵守“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注重信息发布质量,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准确、更新及时。规范设置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指南、目录,确保法定要素齐全。4.平台建设方面。通过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通过“融公开工作台”开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等五大板块公开业务信息,充分利用“张店区大数据中心”微信公众号以及宣传公告栏公开政策信息,并落实专人认真做好专栏的日常维护工作,畅通信息发布渠道确保信息真实5.监督保障方面。成立了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同志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综合科人员专门负责日常公开工作。2023年度共举行政务信息公开培训2次,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完成。

《报告》梳理了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1.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栏,上一年项目数量0,本年度增减0,处理决定数量0。2.政府集中采购栏:采购项目数量0,采购总金额0万元。

《报告》梳理了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结果为无。

《报告》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结果为无。

《报告》分析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2023年,张店区大数据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培训工作还需加强等方面的不足。2024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政务公开的主动公开意识。围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政务公开培训会提高各科室及时、主动、规范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督促政务公开信息的定期维护,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推动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

《报告》中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2023年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1件(淄博市张店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59号提案),已按期办理完毕,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至相应政协委员,并按规定予以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