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勇解读《张店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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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2-10-17 发布机构: 张店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领导干部解读】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局长王勇解读《张店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

发布日期:202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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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张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张店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的通知》,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为起草单位,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勇同志就文件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问:《张店区进一步促进金融业集聚发展若干政策(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若干政策》主要包括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促进地方金融组织集聚发展、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促进企业上市挂牌集聚发展和其他规定五部分内容。其中,促进金融机构集聚发展,包括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职能总部等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市级以上金融机构自建或购买营业用房、租赁办公用房的给予补助;区政府对市级以上金融机构建立评价机制,每年对贡献较大的机构给予表彰奖励(方案另定)。促进地方金融组织集聚发展,包括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地方金融组织购买办公用房、租赁办公用房进行补助。促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发展,包括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进行补助。促进企业上市挂牌集聚发展,包括对企业上市挂牌、并购重组上市、上市公司在我区投资固定资产、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等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

  问:《若干政策》中北交所上市政策主要有哪些?

  答:《若干政策》新增了北交所(原新三板精选层)上市奖励标准。对企业在北交所上市的,按照首发辅导备案、受理首发申请、成功上市三个阶段,以4:4:2的比例给予支持,累计给予总额800万元奖励,已享受原上市挂牌支持政策的,北交所上市后补齐至800万元。北交所上市公司转板至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补齐至1000万元。

  问:《若干政策》出台后新旧政策如何衔接?

  答:之前有关政策与《若干政策》规定不一致的,以《若干政策》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