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街道办事处
标题: 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362D/2023-5332775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1-30 发布机构: 车站街道办事处

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3-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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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车站街道办事处

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以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czjdbsc)。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张店区人民政府车站街道办事处联系(地址:张店区王舍路1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711191;传真:0533-271119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车站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和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的通知》以及《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编制和按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的要求,公布车站街道办事处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我办依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履职依据、机构职能、领导信息、专项规划、统计信息、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行政权力、财政信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人事信息、业务动态并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主动公开,达到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覆盖,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截至目前2022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条。2022年,我办共承办人大建议0件,政协提案0件。

 
   

1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

 

1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为积极稳妥地推进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我办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政府依申请公开相关制度,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畅通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编制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指引,明确办理规则,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效率。2022年我办受理的依申请公开件共2件,全部按时答复,与去年相比,依申请公开件的申请数量有所下降。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按照《条例》要求,我办加强街道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建设,围绕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依法依规全面梳理公开事项,建立完善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体系,健全完善服务公开标准规范,对街道为民服务主体、范围、流程、时限等进行了规范。完善编制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信息公开负面清单及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等,推进了街道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形式,及时更新完善,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四)公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2022年我办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线下设立公示栏,线上以张店区车站办事处公众号作为政务公开网络窗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及时进行公开,以提高办事效率和便民服务为宗旨,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实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将街道基本信息、单位职能职责、领导信息、社会救助、公租房申请、低保申请、医疗保险及民生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图、政务事项基本目录、办事指南等进行张贴,方便居民群众办事查询。

(五)监督保障逐步强化。2022年我办坚持做好政务公开培训指导工作,每季度召开政务公开培训会,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以训促改,根据各部门和工作特点,重点解答工作难题,提升信息员工作能力,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街道分管领导、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信息公开培训,街道组织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信息更新管理,结合每季度政府网站抽查通报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完善网站信息管理,保证门户网站持续良好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策解读不够细致,政策解读的多元化不足;二是公开的事项还不及时,公开内容的更新速度较慢,尤其是行政职权目录和流程图公开不全面;三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内涵掌握的熟知程度不够,导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的内容有偏差。结合工作中的不足,我办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拓宽公开途径,让群众读懂、看懂;提高公开频次,提升公开质量,满足在群众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培训和学习力度,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 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本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2年,街道收到人大代表建议0件,政协委员提案0件。

(三)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2022年车站街道严格贯彻落实《2022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依据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及时公开工作信息,制定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表,落实三级联审、先审后发工作机制,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同时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成信息发布工作,切实保护群众隐私。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建立街道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细化工作责任,加强文件解读培训,确保信息公开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