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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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81P/2025-5503690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5-01-24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财政局 |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联系(地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邮编:255000;电话:0533-2869974;电子邮箱:zdqczj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张店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稳妥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预决算报告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人民群众关心的财政信息的主动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区财政局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80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及实施情况20条。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第(七)、(十)、(十一)项,每年在规定时间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并监督其他区直各部门同步公开,本年度公开区政府预决算3条、财政收支12条、政府债务7条、重大项目建设2条、扶贫攻坚1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2024年度,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自然人6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1)张店区房镇镇小张村万达征地土地补偿款、地上附着物桃树补偿款、安置补助款等;(2)申请公开淄博市张店区房镇镇曦园小区项目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是否将公共设施配套公建(幼托、卫生站、银行、社区办公以及活动用房等)和地下停车场工程建设成本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事项;(3)2022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中小学部分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二期),项目编号:ZDQSG-2022-008,该工程标段二教师进修学校(中教学楼、中办公楼)的工程竣工图纸;(4)申请公开张店区2019—2023年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的数据;(5)要求公开淄博至博山铁路改造工程(淄博市张博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征占用申请人位于淄博市张店区张南路188号的房屋进行项目建设的征收补偿费用资金的预算、数额、来源、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等相关材料的政府信息,并向申请人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制件;(6)公示区财政局国资监管部门监管的企业名单。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6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16.7%,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5件,占83.3%。与往年相比数量增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内容审核工作,确保信息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认真落实区政府门户网站栏目信息更新工作,及时做好相应公开工作,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规范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审核流程,做好各类依申请公开信息答复工作,确保答复内容合理合规、及时准确。
4.平台建设方面。我局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日常管理,做好本单位账号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前内容校对,优化单位网络使用环境。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程序,认真落实信息发布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审查规定,加强信息公开严谨性,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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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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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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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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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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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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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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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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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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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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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4561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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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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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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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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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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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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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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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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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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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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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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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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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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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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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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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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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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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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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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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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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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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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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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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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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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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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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6 |
0 |
0 |
0 |
0 |
0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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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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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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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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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于《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执行力度不够;二是对于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核不够及时;三是对于政务公开方面的学习力度不够。
(二)采取措施
第一,继续严格执行《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不放松,实现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第二,对于每一条政务公开信息,严格做到层层审核机制,确保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第三,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4年度,在区财政局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
(二)2024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1.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件,内容涉及到融资担保公司支持供应链金融发展等建议。政协委员提案8件,内容涉及到张店区加大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力度 尽快推进数据资产化体系建设、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规范政府投资决策 为国有资金安全保驾护航、加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财政支持力度、区属国有企业带头安置残疾人就业、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等建议。
2.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4年度我收到政协委员建议提案1件,内容涉及促进我市乡镇卫生院发展的几点建议。
(三)本单位在政务公开制度、内容、形式和平台建设方面的创新实践情况:
一是创新采用双公开机制。每年预决算公开在门户网站进行“首次公开”的同时在淄博市预决算公开平台进行“二次公开”,并保持数据一致,确保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我局相关政策宣传也同时在门户网站和宣传公开栏同时进行,切实保障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准确、及时、全面宣传报道财政工作。
二是加强公开审核机制。健全组织领导架构,对公开内容及数据严格审核把关,指定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组织协调和信息保障工作,制定《政务公开申请表》,做到领导、科室、人员“三到位”;加强保密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强化风险意识,确保公开工作安全规范有序。
(四)《2024年淄博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明确任务清单。根据工作方案,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三是优化公开内容。在政府网站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渠道,公开政策文件、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信息,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四是加强业务培训。织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