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2-None 文号: 无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8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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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文件要求,现公布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0533-286997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政府信息服务,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效性、便民性。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以“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2021年本单位公开行政性事业收费目录61条、政府性基金目录12条、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标准29条、区政府预决算公开8条、重点项目绩效3条、政府隐性债务5条以及国资国企信息披露2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自然人3件,商业企业申请0件,科研机构申请0件。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处罚缴纳罚款凭证、征收补偿费用专款专用证明材料、疫情期间复工复产财政政策。共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3件,其中予以公开1件,占33.33%,不予公开0件,占0%,无法提供2件,占66.67%。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工作任务逐项细化分解,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推动“主要领导审查,分管领导负责,办公室抓落实”工作模式有效运行,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会议培训,及时传达上级声音,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公开信息的上传、发布、监测和维护,及时监测、引导、处置负面舆情。

二是加大公开力度,突出财政信息。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公开的基础上,我局依托财政职能,依法依规公开相关财政信息。在栏目设置上,我局结合财政各项重点工作,添加预决算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等栏目,及时公开我局相关工作信息。与此同时,重点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实行预决算“双公开”,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按时间节点公开区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情况,并为没有信息公开平台的人大、政协、团区委、妇联等非政府部门公开预决算,畅通预决算的公开渠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优化平台建设,做好重点公开。根据上级部署,进一步优化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融公开平台,根据工作需要添加相关模块和内容,按照对应模块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做好后续相关信息的上传和维护。充分用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做好政策文件、机构职能、领导信息的公开,突出公共资源配置、重点民生与公益事业、公共监管等重点领域及重点项目绩效、财政收支、政府债务、预决算等重点业务的公开,并做好政策解读相关工作,增进公众对财政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单位制定了《政务公开申请表》,由各科室填制经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签字同意,由办公室专职人员对各科室需要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审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以及各科室政府信息报送是否及时、准确、全面。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积极探讨和实践,一方面,积极参加上级关于政务公开的培训,学习政务公开的最新相关要求,2021年共参加上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7次,另一方面定期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召开本单位政务公开培训推进会1次,主要领导带领全体人员学习政府公开培训1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7

0

7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04.3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  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深化;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化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到突出位置,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二是夯实工作力量,进一步各科室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能力和水平,做到信息提报、审核、公开全链条无缝衔接。

三是进一步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紧扣公众所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和工作,充实完善公开内容,定期维护,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2、2021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1)本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2件,内容涉及到关于整合盘活政府资产加大闲置公房利用、关于增加区公安分局辅警编制、提高辅警待遇等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件,内容涉及到扶持外企发展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等建议。

2)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度我单位未收到市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