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第五次会议第20号《关于整合盘活政府资产加大闲置公房利用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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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81P/2021-5194634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1-07-19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财政局 |
(A类)
张财〔2021〕 号 签发人:王建军
对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第20号建议的
答复
张敬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盘活政府资产加大闲置公房利用的建议经研究留作参考,现答复如下:
经过核实,公园辖区16处公有房产,其中15处为市属国有资产,1处为区国有企业资产,情况如下:
步行街南头沿街房(房产证号021103875,面积898.15平方米),出租合同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年租金90480元。权属人为淄博乾原投资有限公司(区属国有企业),管理方为张店区住房保障中心。
我局将继续加强公有房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房屋的使用效率。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1年7月12日
(联系单位:资产科,联系人:孙琦,联系电话:2211647)
抄 送:区委工作督查服务中心、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区政府工作督查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