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关于落实提高社区网格员待遇的建议的答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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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81P/2018-5110703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18-06-2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财政局 |
张财〔2018〕79号 签发人:李三红
(A)
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韩滨等三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落实提高社区网格员待遇的建议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按照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张店区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张办发〔2017〕17号) 文件规定,以“属地管理”为基本原则,合理划分基础网格,镇(街道)按照“一格一员”,配备专职网格员,并将网格化工作纳入年度对镇(街道)领导班子、干部的目标管理考核。为更深入的推进网格化工作,切实做好网格化工作经费的保障,区财政局按照区城市管理监督中心提供的户数,按以房管人原则每户20元/年(镇(街道)按不低于1:1标准配套)核算工作经费,2017年、2018年工作经费已结算给各镇办。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18年6月20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张店区财政局预算科 董亮 联系电话:2869965
抄送单位:区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