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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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81P/2022-5325610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12-27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财政局 |
张财采〔2022〕24号
转发《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预算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为做好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提高政府采购交易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现将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2〕2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淄博市财政局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淄财采〔2022〕21号)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7日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