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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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004217581P/2020-5113316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10-22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财政局 |
张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指南
一、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行政检查等事项。
二、办理依据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
三、承办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会计科。
四、办理基本流程
详见执法程序流程图
五、办理条件
相关行政检查等。
六、办理期限
1个月 (相关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七、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听证权、陈述和申辩权等。
八、救济渠道
向本级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等。
九、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会计科 投诉电话:2869974
十、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会计科 2869863
(以上机构办公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张店区财政局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