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2-5333234 文号:
发文日期: 2022-01-14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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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财〔20226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1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面高质量发展大局,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为全区财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依法行政。为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促进公正文明执法,我局出台了《张店区财政局行政法信息公示办法》《张店区财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张店区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并严格抓好落实,确保财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各科室结合日常工作开展,组织宣传相关法律制度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参加12.4”宪法宣传日全民普法教育活动,向公众发放《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预算法实施条例》等宣传手册。积极参加“2021 年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启动仪式”活动,青年普法志愿者现场对群众开展民法典、见义勇为等方面法律知识的宣传、导读、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通过网上在线形式观看法制录相和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活动,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警示教育”,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认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宣传工作,通过政务内网和资产科QQ群等方式将《条例》发送至各直部门单位,要求资产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的重大意义。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清理工作。根据工作职责和工作安排,对《张店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合法性初步审查,分别从制定主体和制定权限制定程序内容和形式等方面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我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建立规范性文件台账,提出清理意见。

(四)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做好政务服务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政务平台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提升我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对我局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梳理完善,确保我局政务服务事项网上查询、办理、咨询、投诉路径通畅。目前我局依申请事项全程网办率达100%“一窗受理”率达100%。二是做好“互联网+监管”系统日常维护工作,实现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及实施清单的动态管理。按照要求及时录入检查数据和监管信息,事项监管覆盖率、及时率均达到100%,“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和权责清单事项(省政务服务事项)关联率达100%。三是按照《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政策标准化梳理工作的通知》梳理了201611日以来的各级各部门印发的各类文件,编制了政策文件目录清单。参照《山东省政策文件标准化梳理平台操作手册》,逐一对文件进行梳理补充完整全量要素,对文件按照“最小颗粒度”进行政策拆分,做好规范性文件解读,录入山东省政策标准化梳理平台并及时发布。

(五)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做好行政执法工作。2021年区财政局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了代理记账机构检查、医保定点民营医疗机构和医保定点药店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将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抽查事项清单、检查计划、检查实施方案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参照张店区财政局权责清单,按照全领域覆盖的原则梳理编制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将行政指导融入到行政执法全过程,贯穿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各执法环节,做到行政指导在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覆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情况

(一)加强党组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依规治党和法治财政建设的有机统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学法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等内容,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能力。制定《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试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全部经集体讨论决定。

(二)深入开展法制学习。规范党的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依托“灯塔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制度常态化,提高党员干部职工的党规党纪意识,不断筑牢思想防线。组织全体人员在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参加全省财政干部专业素养提升专题培训。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全体人员通过淄博市智慧普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进行法律知识学习,并全部通过考试。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资格管理和退出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有效保障了执法活动的合法性和严肃性2021年我局有两名工作人员通过《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目前我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11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冶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法治教育已成为我局一项常态化工作,但当前法治财政建设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依法理财任重道远。

(二)普法宣传有待加强。随着财政改革的不断深化,对财政干部的法治素养要求也越来越高,在工作中缺少既精通财政专业知识又懂法律知识的复合型人才。普法工作中依然存在形式创新不足、普法受众面狭窄等问题,贴近生活、贴近实际、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活动组织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工作。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纳入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二)加强宣传做好普法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各科室的普法责任落实。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做好财政法律法规宣传。通过组织集中观看宣传片,利用“学习强国”“灯塔在线”、微信等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三)加强法治监督保障依法行政为保证财政政策的统一和规范,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及政策研究把关,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征求财政部门意见的文件,进行政策性核实并提出合法性审核意见。对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打造法治财政,推进司法公正。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2112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