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区财政局局长乔兵同志解读 《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5-5512317 文号:
发文日期: 2025-03-19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领导干部解读】区财政局局长乔兵同志解读 《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19
  • 字号:
  • |
  • 打印

领导干部解读财政局局长乔兵同志解读

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

 

日前,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区财政局局长乔兵就文件的相关内容等进行详细解读。

问:印发《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是如何推动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答:新时代下,区属企业需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求。《办法》通过明确战略定位、优化资本布局、动态调整机制、创新驱动和风险防控等举措,既适应了新时代深化国企改革的要求,又推动了区属企业向专业化、集约化、高质量发展转型,从而在服务区域经济、保障民生、提升产业链韧性中发挥关键作用。

问:《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中提到的区属企业可以选取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产业链培育基础的1个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有什么意义?

通过选择1个具备资源优势和产业链培育基础的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能够更高效地利用现有资源,推动上下游协同发展,提升整体产业链竞争力,促进区域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同时选择有潜力的业务作为主业,有助于区属国有企业制定长期战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增强抗风险能力。

问:《张店区区属企业主责主业管理办法》有哪些亮点?

答: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主业数量严格限定,突出聚焦性企业主业一般不超过3个避免盲目多元化发展推动企业提升主业竞争力,符合我区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方向

2.主业的确定需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名称需规范,增强管理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强化合规监管与动态调整机制明确禁止企业将持牌金融、商业地产等业务作为拟培育主业,防止偏离核心功能。

解读人:张店区财政局局长  乔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