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张店区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3-5410666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淄博市张店区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配套措施

发布日期:2023-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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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张店区深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

配套措施——政府采购

(领域牵头单位:财政局

 

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优化中小企业份额预留和评审优惠落实措施在政府采购意向中提前明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具体项目确保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份额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财政;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

2.拓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服务。10月底前在科技创新、绿色建材等领域嵌入政府采购+模式发挥财政补助或扶持政策叠加功能创新推出更多惠企融资产品进一步做大做强政府采购 惠企贷融资业务(牵头单位:财政;责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局、住房城乡建设局)

3.建立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10月底前制定政府采购信用管理办法及评价指标体系对参与采购各方主体实施全流程信用评价建立政府采购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守信市场主体减免履约保证金对虚假承诺等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依法实施联合惩戒(牵头单位:财政局)

4.推广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审。10月底前推广政府采购项目市域内远程异地评审模式严格专家履职管理完善专家随机抽取规则更好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确保项目评审公平、公正(牵头单位:财政局)

5.强化政府采购电子证照应用。9月底前推动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支持企业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0月底前推广政府采购电子签章应用实行政府采购合同电子化(牵头单位: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大数据中心

6.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监管。7月底前将监管要求嵌入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增设采购关键节点提示功能8月底前加强政府采购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对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等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智能筛查、预警(牵头单位:财政局)

7.常态化开展政府采购督导。常态化排查清理政府采购领域排斥和限制公平竞争行为持续开展违规收取保证金等专项检查11月底前健全保证金收退长效管理机制督促相关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应退未退的沉淀保证金及时清退(牵头单位:财政局)

8.积极拓展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交易模式。6月底前,科学界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实施范围,降低采购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节省财政资金,减轻企业交易成本。(牵头单位:财政局)

9.探索实施政府采购盲审7月底前,探索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实施,运用数字化技术,隐藏投标企业信息,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技术部分进行盲审”,突出技术内容的专业化评审,消除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非技术因素的影响,让评标结果更加公平。(牵头单位: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