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淄博市政府采购便企利民服务举措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0-512610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3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淄博市政府采购便企利民服务举措

发布日期:2020-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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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政府采购便企利民服务举措

       一、建设“1+7”交易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建设兼具交易、服务、监管等子系统的交易平台电子系统,搭建“上联国家和省、外联周边城市、终端覆盖区县”的网络架构,与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实行供应商承诺制入驻、跨区域服务,实现限额以下工程、货物、服务一键下单、一站服务。安装音视频会商系统和多因子评标互动终端等设备,广泛开展远程异地评标评审。开发投标文件双重解密,唱标过程同步展示、二轮报价短信提醒和在线磋商、谈判、澄清、答疑等功能,实现全交易方式网上开标。  

       二、秉承利企便民宗旨,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细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措施,发布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对供应商禁设限制性规定,实行无差别待遇,抬高采购限额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放宽采购方式审批范围,简化进口产品采购手续。对交易流程实行再精简再提速,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投标报名、采购文件审查、原件核对等事项,采取信用承诺制,推行项目登记一日办结、交易服务一网通办。推动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CA证书全省互认,采购计划实行网上备案、网上流转,中标通知书实行自动推送、自助打印,推动平台电子系统功能向预算管理和国库支付等环节前沿后扩,提供采购合同网上签订、备案、流转等选项。

        三、树牢减费让利导向,加快普惠性政策落地

       全面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履约环节支持采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鼓励免收履约保证金。突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益属性,进场项目免收交易服务费和采购文件工本费,CA证书免费办理。加强供应商权益保障,将合同签订时间压减至10个工作日,将合同资金支付时间限定在5个工作日,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完善小微企业纾困贷款政策,提高总贷款额度,给予全额无条件担保,实行全额政策性贴息;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政采贷”金融服务,采取合同担保、信用贷款等方式,免除抵押担保评估流程和费用。

       四、打造阳光交易环境,推进全流程智慧监管

       增进交易平台与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健全投诉事项网上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推行政府采购项目质疑前置监管,质疑提出后第一时间反馈至监管部门,监管部门第一时间监督采购人回应处理。健全评标评审专家“能进能出”管理机制,严格选聘审核,实行随机约谈,加强不良行为记录和运用。健全中介代理机构执业能力综合评价机制,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加强执业行为监督检查。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政策咨询服务和专项督查检查,保障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为行政监督部门开通网上监督通道,实时调阅和监测交易行为,制定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嵌入式信用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