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文稿解读】《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0-510380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10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文稿解读】《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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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

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要心无旁骛攻主业”的指示精神,推动国有企业建立起聚焦主责主业的发展机制,引导区属国有企业主业与我区产业政策相符合,发挥区属企业的基础保障和引领带动作用,在参考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淄博市市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淄政办字〔2020〕25号)的基础上起草了《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14条,主要内容包括: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按照企业功能定位,立足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转型升级需要,突出企业特色优势竞争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功能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战略性功能,公益类企业主业重点突出社会效益和民生保障功能。企业主业一般不超过3个。主业名称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大类、中类名称或结合实际确定。单个主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总额的25% 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后,以书面形式报送国资监管机构。作为国资监管机构对企业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融资活动实施有效监管的重要依据。《办法》框架较为清晰,内容简明,程序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区属国有企业主业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将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建立起聚焦主责主业的发展机制,通过明确企业发展定位,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做大做优做强。

解读人:张店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三红  0533-2211646

 2020张政办字21号企业主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