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财政局
标题: 【十七届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解读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0-5098793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9-21 发布机构: 张店区财政局

【十七届政府第四十三次常务会议议定事项】关于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2020-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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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

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改革,善和改进企业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根据区委、区政府《张店区国有企业改革政策措施责任分工方案》中关于“探索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对区属国有企业用工实行员额制管理”的要求,我们起草了《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在《办法》起草过程中,我们重点把握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放管结合,监管适度;贴近实际,分类指导;平稳过渡,逐渐优化”四方面原则。

  1. 主要内容第一章“总则”共4条。要点包括《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内容遵循原则等内容。第二章“编制管理”共7条。要点包括企业编制方案分类编制依据,要求企业严控劳务派遣工及临时工,高端特殊人才等特殊人员编制使用原则,编制方案动态调整依据和程序。第三章招录管理”共4条。要点包括国有企业招聘计划备案制管理,员工招录原则与程序,招录回避制度,高端特殊人才聘用程序。第四章“员工管理”共4条。要点包括要求企业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进管理人员选聘制改革建立以岗位绩效工资为主要内容的工资制度,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第五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共3条。要点包括国资监管机构的监督事项,企业的违规行为划分及处理方式等。重点解决监管事项大而全,监督事项不清晰,责任追究不具体等问题。
  2. 第六章“附则”1条。《办法》的有效期为年。
  3. 本章主要针对企业用工管理不规范、选人用人机制不完善、薪酬能升不能降等问题,要求企业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建立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营业绩考核和全员绩效考核机制等,将职工收入与企业效益挂钩、与岗位业绩挂钩,实现薪酬动态调整。引导企业推进企业管理人员选聘制改革,建立择优上岗、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和能进能出的合理流动机制。结合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激励企业减少人员冗余,提高人均劳动生产率。
  4. 本章主要针对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程序不完善、不规范、不透明状况,从计划申报、招录实施进行全流程管理,实现员工招聘信息、过程和结果公开,提高招聘员工质量。
  5. 本章通过明确企业编制方案的制定依据、执行原则和调整程序,指出了瘦身强体的路径,以推动企业规范机构设置、合理配置人员,激发内部活力,实现提质增效的目标。
  6. 《办法》适用于张店区区属国有企业及所属国有独资、控股企业遵循量控制、精简效能、公平公正、动态管理原则按照企业的管理权限,对企业内设机构、中层管理人员职数和员工总额编制方案(以下简称编制方案)实行分级管理
  7.     《办法》共六章23条。
  8. 意义

《办法》框架较为清晰,内容简明,程序具体,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为区属国有企业员工总额控制管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将有效激发区属企业活力,促进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