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张店区财政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文机关
区财政局
发文字号
张财〔2020〕55号
索引号
11370303004217581P/2020-5107034
成文日期
2020-04-07
发文日期
2020-04-1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张财〔2020〕55号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房租减免政策,现将《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减免房产租金相关工作的通知》(淄财资〔2020〕1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各部门、单位,各区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执行我区关于房租减免的有关政策,切实落实好张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店区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十七条政策措施的通知》(张政办发〔2020〕1号)、张店区国资局《关于贯彻支持企业应对疫情稳定生产政策措施做好房租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张国资〔2020〕6号)等政策。各出租单位应主动与承租方联系商量减免事宜,对于符合政策的要保证减免,坚决避免推诿扯皮。对于减免不到位、弄虚作假、推诿扯皮的,承租方可向同级资产、主管纪检监察等部门反映。
区财政局举报电话:2211647(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2211646(出租方为区属国有企业)。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
2020年4月7日
淄博市张店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0年4月7日印发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