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淄博市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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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370303MB2317407H/2020-1878319 | 文号: | 无文号 |
发文日期: | 2020-01-23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 |
本报告由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淄博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网址:http://www.zhangdian.gov.cn/)。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淄博市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地址: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区政务中心134房间;邮编:255020;电话:0533-2212161;电子邮箱: zdqclbgs@zb.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按照全国、省、市、区政府关于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文件要求,张店区残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强化领导、完善制度、加大宣传和强化监督四个方面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巩固政府信息公开成果、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及时更新公开信息。总的来讲,2019年在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和进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 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82000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区残联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公开的内容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公开内容需进一步增加,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仍需完善。2020年,我单位将继续按照区国家、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一)提高意识,加强领导。增强政务信息公开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领导带头,提高重视程度,保障及时、完整、高效公开信息。
(二)丰富内容,保证质量。坚持深入实际,立足服务残疾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信息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共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
(三)完善机制,确保规范。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考核问责,加强社会监督,认真对待和处理来自广大群众对区残联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区残联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