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关于落实《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见结果反馈情况
索引号: 13370303MB2317407H/2023-540234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5-12 发布机构: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关于落实《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见结果反馈情况

发布日期:2023-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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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方面

1.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将有返贫风险和贫困边缘残疾人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和即时帮扶,会同扶贫办等部门每月对农村新办证中重度残疾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实行动态清零。持续推动残疾人就业基地建设,辐射带动低收入贫困残疾人家庭就业。坚持开发式帮扶,加大精准培训、就业力度,增强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内生发展能力。加强农村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补齐农村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短板。继续做好与滨州协作扶贫及东西协作扶贫工作。

2. 提高基层服务残疾人的能力。实施残疾人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加强部门联动,统筹服务资源,形成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互补的基层残疾人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如康家园”残疾人之家。依托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集日间照料、辅助性就业、社区康复、技能培训、文化体育、志愿服务、交流互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机构,采用“平台+服务”的形式,汇集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多方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就近就便常态化的基本服务。按照“五个有”的建设要求,制定建设方案、配备康复器材和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等,截至目前已建立8处“如康家园”。

3. 完善残疾人社会福利制度。配合民政局和财政局等部门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补贴标准动态调整,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补贴范围,每月按时发放,做到无缝衔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截至目前,全区已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残疾人513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残疾人    2941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覆盖率均为100%85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22100元,落实145名村(社区)专职委员补贴。继续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领取养老金、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单独纳入低保、重度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疗保险政府代缴等政策。持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符合条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落实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和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等政策。

4. 加快发展残疾人照护和托养服务。为切实解决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的托养问题,缓解残疾人家庭在长期看护、康复、就业等方面承担的巨大压力和困难,我区始终奉行“托养一个人、解放一家人、造福一方人”的宗旨,全区共签约托养服务机构8家,其中公立1家,民营7家,188名残疾人提供了日间照料、寄宿托养和居家托养服务。其中,日间照料26人,寄宿托养7人,居家托养155人。基本实现了对重度肢体和智力残疾人实现“愿托尽托”,托养服务率一直走在全市全列。依托各托养机构建设辅助性就业基地,实现了托有所养、劳有所得。  

5. 扩大残疾人社会保障力度配合人社、医保等部门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参保率均为100%。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落实社会保险补贴。将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残疾人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残疾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心理辅导和康复、教育等专业指导。发挥“如康家园”综合服务作用,逐步在残疾人服务机构中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二)开展残疾人康复工作方面

1. 加强残疾预防。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康复相结合原则,联合卫健、教育、民政、人社等部门,实施残疾预防行动,纳入各领域规划部署,完善残疾预防服务网络,加强婚前、孕前、围孕期保健,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 0-6 周岁残疾儿童早期筛查,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结合“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爱眼日”等广泛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

2. 规范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一是提标扩面。按照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力度“只增不减”的原则,在继续执行0-9岁机构内集中康复服务的政策的基础上,增加了10-17岁“机构+社区+家庭”康复模式,针对发现晚、年龄超过9岁但康复年限不达标的残疾儿童,保障其康复时间和康复效果。按照“随报随康、救早救小”原则,自2011年以来,对符合条件的1185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类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实施康复救助,救助资金达1000余万元。开展脑瘫、学前听力基因筛查、人工耳蜗、肢体矫正手术等儿童康复救助专项行动,为9名肢体类残疾儿童提供了肢残矫治手术服务,为7名重度听力残疾儿童提供了人工耳蜗康复救助服务,为1名残疾儿童开展脑瘫救助手术,满足儿童全面康复需求。二是探索新路径。“康教结合”让康复与教学同步进行,将医疗资源和教育资源进行有效整合,有效提高患儿日常生活能力,充分发挥残障儿童的潜能,使其社会适应能力、智力和情感得到良好、全面的发展。全面落实未入学儿童监督、调查,落实义务教育、送教上门服务。2021年以来,30余名残疾儿童实施了重点“康教结合”康复训练计划,在儿童康复训练、教育方面实现了创新性探索。三是动态监管。每年定期到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通过审阅档案、检查考勤记录、现场调研、家长座谈等方式,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督促定点康复机构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康复疗效。每年会同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绩效评估审计,确保工作落好落实。积极协调联系行政审批部门,为机构办理教育资质或医疗资质的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四是健全软硬件设施。2021年新建立张店区儿童康复中心正式投入使用,可容纳300余名残疾儿童康复训练,极大地提高了公立康复机构对残疾儿童数量的接收度;积极开展康复人员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

3.提升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水平。持续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完善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实现有需求残疾人康复服务全覆盖。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使康复进社区、进家庭,为残疾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推广开展残疾人自助互助康复。2021年以来共完成1100余人次的康复评估调查,为全区514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服药救助, 为208名精神残疾人提供住院救助,为7名白内障残疾人提供复明手术康复服务,确保应助尽助,实现成年残疾人康复救助全覆盖,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为100%

4.提高辅具适配个性化服务。按照“逐步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将辅具适配、康复工作进家庭与无障碍改造相结合,2021年以来为辖区内1116名残疾人发放辅助器具1200余件,实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全覆盖,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率100%。创新开展辅助器具免费租赁业务,为临时需求辅具老人和有需求居民提供辅具租赁服务,预防残疾发生,降低残障比率,2021年以来共计111人享受辅具租赁服务。

(三)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方面

1.残疾人培训工作。依托山东星火职业培训学院和淄博新星技术学校等培训机构开展线上及线下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累计培训残疾人65人。积极组织6名残疾人参加2021年、2022年全市残疾人岗位精英职业技能竞赛。组织16名盲人参加省级    年盲人医疗按摩人员继续教育。

2.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积极开展“就业援助月”、“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等专项服务活动。针对残疾人不同需求,精准提供就业岗位,开展就业、创业、开业指导;2021年以来对20名失业残疾人开展“送政策上门”,进行就业指导;积极开发残疾人公益岗,目前已有32名残疾人上岗;共有20余家单位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30余个,参与残疾人有60人次。对盲人医疗按摩开展调研和扶持。经调研,我区共有盲人按摩机构22家,分别为5家新开的盲人按摩机构发放扶持资金各1万元。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为5名自主创业残疾人发放创业补助0.75万元。持续做好残保金征收工作。每年在媒体、官方网站平台统一发布残保金征收公告,累计完成了200余家次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认定工作,2021年以来共征收残保金2100余万元。

(四)提升残疾人素质方面

1.联合教体、卫健等部门积极探索医教、康教结合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建立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义务教育办学体系,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助推高校残疾大学生特聘行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策”原则,对10名残疾人高校大学毕业生进行电话走访,了解就业需求,宣传优惠政策,促使其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创业。继续实施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项目,    为11名贫困残疾家庭大学生发放学费补助5.2万元,为残疾人学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和部分职业考试提供合理便利。

2.积极开展残疾人文体活动。承办淄博市第九届残疾人艺术汇演,举办“献礼建党百年 叶昊辰古筝古琴演奏会”,开展有声有色 共享幸福生活64国际聋人节无障碍观影活动。积极培育“残疾人追梦艺术团”,为全区100户残疾人家庭提供送文化上门五个一服务,开展走基层文艺演出,举办残疾人舞蹈、声乐等培训。组织“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培养、挖掘残疾人运动爱好者参加淄博市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取得奖牌榜第一、金牌榜第三、团体总分第三名的优异成绩承办我市象棋跆拳道项目集训,带领队员参加第11届省残运会,并获得女子听力类象棋项目金牌、跆拳道K60男子+80KG项目铜牌成绩。通过开展文体活动,充分展示新时代残疾人积极乐观、奋发向上的人生态度和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营造了浓厚的扶残助残氛围。

3.倡树新时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依托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大节点,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学听跟”专项活动以及我区“大走访大调研大提升”活动等,大力宣传惠残政策,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的时代精神、民族精神和社会各界扶残助残的传统美德、人道主义精神,号召社会各界关注、关爱、关心残疾人。近年来,联合女企业家协会、山东睿听、新东方中医医院等爱心企业为残疾人捐赠助听器、生活物资,为300余名精神和智力残疾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

(五)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

根据省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每年制定《张店区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实施方案》,对辖区内有需求的人员进行摸排核实,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切实为残疾人解决出行、如厕、洗浴难问题2021年以来共改造完成259户家庭无障碍改造。

(六)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方面

1.强化残疾人事业法治保障。落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关于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要求。配合区人大、政协开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视察和调研,推动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加强残疾人法治宣传工作,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2.提升残疾人证办理服务水平。落实一次告知、一次办好要求,让残疾人享受更加便捷、准确、及时的残疾评定服务,2021年以来累计为759名残疾人提供新办理残疾人证服务,为670名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等级变更、挂失、补办、迁移、注销等服务,为2080名申请人提供到期换证服务。同时,协调残疾评定医生为267名行动不便、不能自理的残疾人提供上门评定服务。规范开展残疾人证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工作,提升残疾人证核发管理科学化、便利化水平,累计为88名申请人提供异地通办服务。

3.加强信访维权工作。办理残疾人来信来访20余件(次),信访处结率达100%。做好“两会期间”“建党100周年”期间信访安全保障工作,每日报告信访信息,及时发现、处理涉及残疾人舆情,避免恶性群发性上访事件发生

(七)推动组织改革建设方面

1.加强区级残联组织建设。联合区民政局制定下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村(社区)残疾人协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按照中国残联、民政部加强基层残协建设要求,目前全区146个村(社区)残协建设已完成,实现区残联、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残协三级网络全覆盖。加强和改进五大专门协会工作,发挥“代表、服务、维权、监督”职能。

2.认真做好残联换届工作。严格依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规定的原则和程序开展换届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切实保障残联代表大会代表、主席团委员和广大残疾人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选举新一届主席团,通过“专兼挂”方式,选优配强执行理事会,同步做好专门协会换届工作,推选出政治素质高、代表性强、残疾人满意的代表,充分发挥残联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不断满足残疾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团结带领残疾人继续开创工作新局面。

(八)创新服务方式方法方面

积极推进“智慧残联”建设。将数字建设融入残联日常工作,积极推进“山东通”APP迁移应有,推进数字化、便捷化、无纸化办公。深化残疾人证“跨市通办”工作,优化残疾人证核发流程。严格规范残疾评定和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全面推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应用和加载残疾人证的社会保障卡。全面推进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积极推广常态化信息采集和移动终端采集,摸清底数,找准问题,为残疾人提供精准化、个性化服务。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一)资金预算不足,拨付迟缓。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预算金额不足,财政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财政每年压减项目经费,但符合条件享受我区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呈逐年上涨态势,导致当年预算无法完全支付当年度康复救助款,出现拖欠资金情况。比如,2019年度财政批复康复项目经费727.9万元,实际到位140.71万元,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资金是刚性支出,只能占用次年预算结清欠款,而每年项目预算经费不能增加,周而复始,形成恶性循环。

(二)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还未深入人心,社会乃至残疾儿童家长对残疾的发生发展认知还存在误区。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自有人类就有残疾人。但是在现实社会中对残疾人的偏见根深地固,对残疾儿童的出生发现说长道短、流言蜚语,对残疾儿童家庭带来巨大压力,致使许多残疾儿童家长或夫妻反目、家庭关系破裂错过最佳康复期;或拒不承认、心存侥幸;或掩耳盗铃外出就医;以至于出现拒绝救助或拒绝办理残疾证现象。

(三)精神残疾托养和就业短板突出。由于我区精神卫生中心迟迟未建立,加之精神残疾人自身没有自控能力,往往会出现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摔东西等现象,无法正常居住在养老机构或者在企业安置就业,因此精神类残疾人康复、托养和就业服务存在短板现象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不明确。中央、省市残联针对托养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但是其中对托养补助标准没有作明确说明,导致基层实施起来没有依据。

三、进一步推动实施的对策建议

(一)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是基本民生项目,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残疾人的直接体现,也是残疾儿童融入社会的重要途径,必须做到应康尽康,确保符合条件的每名残疾儿童都可以享受救助。建议依据每年残疾儿童数量的变化,逐年增加资金投入,足额保障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支出。

(二)加强残疾预防和康复宣传教育。按照《关于确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联系地区的通知》要求,成立残疾预防工作协调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等,加强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提高工作决策水平,进一步推动完善残疾预防相关保障政策,健全服务体系。依托爱耳日、残疾预防日、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点,通过网络、电视、广播等媒体,让残疾预防与康复走进社区、走进家庭、走进人心,避免或者减少残疾的发生,同时通过宣传普及康复知识,提高残疾人康复意识,调动康复积极性,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干预、早康复。增强与心理学等机构的合作。通过专业机构的心理疏导,让残疾儿童家长对康复救助有全面的认识,转变思维、放下思想包袱,以从容、放松的心态积极申请康复救助,感受到政府对残疾儿童的关爱,同时一定程度上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三)加快精神卫生中心建设。建立我区精神卫生中心,更好更快的为精神类残疾人开展康复、托养和就业服务,提升残疾人的满意度,增强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推进资源整合。将残疾人托养服务与民政局养老服务体系相衔接,以政府购买服务、市场为依托,建立统一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