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关于对《关于印发张店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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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370303MB2317407H/2023-5392272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9-2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文稿解读】《关于印发张店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文件的必要性
《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32 号公告)已于 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全国范围内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方面的首部地方性法规,对于预防残疾发生、减轻残疾程度,保障残疾人享受综合性康复服务,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规范引导我区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的文件要求,让本区内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将《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此外按照《关于确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联系地区的通知》(鲁残工委办函〔2023〕3号)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残疾预防行动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22〕11号)、《关于确定贯彻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重点联系地区的通知》(鲁残工委办函〔2023〕3号)等文件制定。
三、起草过程
按照省市残联相关要求,在党组和相关科室研讨基础上拟定行动计划,并征求了各镇、街道和民政、人社、财政等 个部门的意见,形成草稿征求意见稿。
四、主要内容
《关于印发张店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总体要求,二是主要行动,三是保障措施。通过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疾病致残防控行动、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康复服务促进行动,不断完善全区残疾预防政策体系,健全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提高公众残疾预防素养,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各项任务全面落实,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得到更多保障。
解读人: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成员、副理事长 徐丽
电 话:0533-2212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