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3年工作要点
索引号: 13370303MB2317407H/2023-5402431 文号:
发文日期: 2023-08-24 发布机构: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3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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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2023年工作要点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区残疾人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区委“三提三争”工作要求,坚持以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为主线,一手抓兜底保障,一手抓高质量发展,注重抓规范、提质量、求实效,深入实施《关于落实<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见》,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努力开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新局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化“学听跟”专项活动,团结带领广大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部署。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残疾人事业法治建设,不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确保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区残联系统落实落地。开展《关于落实<淄博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意见》中期评估,推动区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履职尽责。

(三)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残疾人事业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导推进机制,完善工作台账,加强调度通报,逐条逐项落实到更好为残疾人解难、为党和政府分忧的具体实践上。

二、稳步提高残疾人社会保障水平

(四)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巩固拓展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防止返贫致贫监测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及时提供帮扶,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深入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年内计划托养不少于170人。

(五)抓好“如康家园”规范运营。区每个镇(街道)至少建立1处,逐步向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延伸,每镇(街道)至少建设1处示范性“如康家园”。落实《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基本规范》,完善辅助性就业项目库,帮助不少于40残疾人实现辅助性就业。大力推广“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模式。

(六)推动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配合民政部门落实特殊困难残疾人单独申请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两项补贴等政策。配合人社、医保等部门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发放养老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政府代缴等政策。鼓励各区县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三、促进残疾人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七)落实好《淄博市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实施残疾人就业相关行动,重点提升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做好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继续大力创设“帮富”、“帮扶”残疾人公益性岗位,对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落实残疾人就业政策,大力推进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

(八)不断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落实《山东省“十四五”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组队参加淄博市残疾人职业技能(岗位精英)竞赛,依托人社等部门资源平台开展就业技能、岗位提升、实用技术等培训,对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应训尽训,不低于50人。推动残疾人“文创工坊”“美丽工坊”建设,支持残疾人参与非遗传承项目。

(九)全面加强残疾人就业服务。规范开展按比例就业年审“跨省通办”。精准帮扶高校残疾人毕业生就业,其按比例就业服务率100%。提高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能力,主动与用人单位对接,在全区开展“走访拓岗促就业”活动,实地走访10家用人单位,开拓增量岗位,及时把岗位信息通过基层组织通知残疾人或其家人。推广山东省《盲人按摩服务规范》,依托“齐鲁手创”品牌,促进盲人高质量就业。为符合条件的盲人按摩机构申领相关扶持资金。

四、不断健全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十)落实《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细化部门职责,增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职的积极性、主动性、自觉性。推动本辖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开展残疾儿童康复工作,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医疗康复能力。推动本辖区内的康复中心和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规范建设提升,按照市残联安排完成定点儿童康复机构评估、认定。组织实施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疾病致残防控、伤害致残防控、康复服务促进等残疾预防五大行动,从源头减少残疾发生。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爱耳日”等宣传教育活动。完成创建“山东省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工作。

(十一)稳步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质量。持续优化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办服务,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残疾儿童户籍所在村居办理,本年康复救助残疾儿童320名。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社区康复深度融合。开展听障儿童人工耳蜗植入、肢残儿童矫治、脑瘫儿童手术等专项救助规范评估,对符合手术指征的脑瘫、癫痫、脑发育不良儿童实施功能神经外科手术,实现“愿做尽做”。推广中途致残残疾人和罕见病致残儿童康复专项救助、重度残疾人居家康复、孤独症全程服务,积极推广“康教融合”。继续实施精神类残疾人服药补贴、住院救助,向符合条件有需求的残疾人配发基本型辅助器具,进一步推广辅助器具租赁服务。

(十二)强化特殊教育普惠发展。配合教育部门落实《淄博市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推动康复与教育融合发展。继续实施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推动残疾人大学生励志助学金当年发放。

(十三)进一步加强宣传文化工作。围绕残疾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开展主题宣传,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加强残疾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广泛开展全国残疾人文化周、“书香中国·阅读有我”等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文化进重度残疾人家庭“五个一”项目。积极参加黄河流域残疾人文创作品展。

(十四)加强残疾人体育规范化建设。制定残疾人运动员注册管理办法、教练员选拔任用办法。选拔培养优秀年轻运动员,参加全省田径、跆拳道训练营。组织开展“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等活动。

五、持续加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

(十五)强化残疾人权益保障。积极做好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协助残疾人“两代表一委员”履职建言。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会同公检法等部门加大残疾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力度。开展残疾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专项行动。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发挥便民服务热线作用,利用全国残联网上信访办理平台,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项。

(十六)加快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市(县),落实《淄博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提升城乡无障碍建设水平。总结区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工作经验,推动建立完善区级无障碍环境建设促进队伍,广泛开展宣传和社会监督活动。推动家庭无障碍智能化、标准化改造,做好与辅助器具适配衔接,年内改造不少于50户。继续开展残疾人信息消费优惠活动。

六、着力夯实残疾人事业发展基础

(十七)加强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和预算管理。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双监控”,规范和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开展残疾人事业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推动全区残联系统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

(十八)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撑保障。推动残疾人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残疾人事业发展理论研究。开展残疾人工作创新试点,做好残疾人家庭收入状况调查,进一步提升调查的精准度,提高规范化水平,强化调查结果的分析应用。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改进调查研究,切实为基层减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服务工作的要求,对标江浙加强“智慧残联”建设,丰富“爱山东”助残专区服务事项,推广使用“山东通”。

(十九)防范化解残疾人工作领域风险挑战。认真落实全区残联系统坚决守牢“一排底线”的措施和要求,从严抓好残疾人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着重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加大因疫因灾等困难残疾人关爱帮扶。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涉残舆情动态监测和应急处置。全面落实平安建设要求,强化各级残联网络安全、国家安全、保密安全、人员和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等日常措施,确保残疾人重大活动安全、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二十)大力营造自强与助残良好社会文明风尚。推动扶残助残文明实践活动融入精神文明建设,大力选树、宣传残疾人自强典型和助残先进。深化“五为”文明实践服务,全面实施“聚力如康·共享阳光”文明实践志愿助残服务项目。大力支持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开展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加大“99公益日”募捐力度,为事业发展募集更多社会资金。

七、深化残联组织改革和服务创新

(二十一)大力推进残联组织和服务能力建设。配合省市残联开展村(社区)残协建设抽样评估,进一步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提升各级专门协会履职能力,更好地为本类别残疾人提供服务。改进残疾人证管理服务,持续做好“跨省通办”和上门评定,推广应用加载残疾人证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和残疾人证电子证照。

八、全面加强残联组织党的建设

(二十二)坚持和加强党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残联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十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增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实效。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纠治“四风”,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