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7号《关于辅助残疾人大龄儿童辅助性就业问题的提案》提案的答复
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第57号
建议人:
主办单位: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
答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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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57号提案的答复

 

冯延玲、张富琼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辅助残疾人大龄儿童辅助性就业问题的提案收悉,非常感谢两位委员对残疾人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我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开展情况和相关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区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现状

根据中残联《关于开展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的意见》(残联发〔201727号)文件要求,我区自2017年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建立市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2处,区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1处,安置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30人。淄博市百灵儿童康复托养中心是市级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示范机构,安置智力残疾人10人。

二、提案答复意见

1、关于希望协调政府集中采购办公耗材,选择采购智力自闭症孩子制作的签字笔的问题。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对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有明确的规定,淄博市百灵儿童康复托养中心目前还达不到相关标准,中心生产签字笔主要是做为康复手段,有时要进行反复拆装,产量有限;同时签字笔属于低值易耗品,不便列入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我们将把您的建议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呼吁,并在政策范围内给与扶持帮助。

2、关于对接更多适合家庭手工制作或家居创业的项目的问题。自开展辅助性就业项目以来,各机构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劳动项目。如淄博市百灵儿童康复托养中心开展了爱心笔组装、手工袋加工、手工花制作等项目,淄博市张店区中医康复养护院开展了手工编织、串珠、饰品DIY、手工皂等项目,淄博市张店区杏林养护院开展了信封粘贴、包装袋制作、农疗等项目,部分产品也通过淘宝等平台进行销售。但是通过各辅助性就业机构的探索和实践,发现适合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的劳动项目的确比较少,我们也在积极寻找对接适合的项目,同时也呼吁社会爱心企业能把简单的加工项目交给辅助性就业机构来完成。

通过这二年工作的开展,虽然实现了部分残疾人初步的就业,但也发现了一些现实的困难和问题。一是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政策尚不明确,扶持力度不够。各相关部门还没有出台地方具体保障扶持措施,执行落实有较大难度。二是辅助性就业项目产品附加值低、成本高、效益差、利润低。三是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是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劳动技能不高,效率低,相当一部分缺乏工作意识,复杂一点的工作较难适应。

针对存在困难,区残联一是将积极向上级和相关部门反映,争取尽快出台相应优惠扶持政策。二是进一步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对有就业潜力的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劳动技能,改善身体状况,鼓励他们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减轻家庭负担,解放家庭生产力,促进社会和谐。

再次感谢您们对残联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区残联工作多提宝贵建议和意见。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9620

关于辅助残疾人大龄儿童辅助性就业问题的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