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张店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办事指南
索引号: 13370303MB2317407H/2020-5113679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张店区残疾人自主创业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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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

(一)政策依据:《张店区关于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的通知 (张残联〔201426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推动残疾人奔小康进程的意见》(张政办发〔201643号)

(二)登记对象:具有张店区常住人口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所需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残疾人证》、户口本、申请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申办流程:申请人带好申报材料向户籍所在地镇(办)残联提出申请,镇(办)残联经实地核实后报区残联审核,对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自主创业补贴。

(五)承办时限:区残联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六)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1571533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