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残疾人求职登记办事指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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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3370303MB2317407H/2020-5113673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0-01-01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
残疾人求职登记
(一)政策依据:《山东省残疾人就业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
(二)登记对象:具有张店区常住人口户籍,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就业需要的法定就业年龄段的残疾人。
(三)所需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残疾人证》、资格证(有证件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办流程:申请人到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填写《残疾人求职登记表》,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推荐就业。
(五)承办时限:区残联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六)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15715332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