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张店区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办事指南
索引号: 13370303MB2317407H/2020-5113665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1-01 发布机构: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张店区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20-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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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救助项目

(一)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省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残联发201920号)

(二)救助对象:具有张店区户籍的0-1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

(三)救助标准:先天性、炎症、创伤、肿瘤及罕见病导致的四肢畸形,脑瘫后遗四肢畸形,脊柱裂后遗下肢畸形,严重的发育性髋关节脱位,严重的马蹄内翻足,严重的发育性关节内外翻畸形,成骨不全症,住院手术治疗不超过5万元;骨肿瘤导致的肢体功能障碍,脊柱侧弯,院手术治疗不超过7万元;发育性髋关节脱位,先天性马蹄内翻足,门诊保守治疗不超过1万元。费用范围内,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其他保险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其余费用由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据实资助。 

(四)所需材料1.残疾儿童家庭户口本、监护人身份证、肢残疾病的影响资料(如CTX片,磁共振等)、门诊或住院病历复印件、由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相关领域高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开具的肢残疾病诊断证明(肢残儿童如有身份证和《残疾人证》,须一并提供,但《残疾人证》只能辅助说明情况,不能代替肢残疾病诊断证明);2.《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康复救助申请表》。

(五)申办流程:残疾儿童监护人携带上述资料到张店区残联进行审核,之后将材料上报至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择期安排肢体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进行矫治手术。

(六)承办时限:区残联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成。

(七)承办部门和联系电话:康复科    2210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