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标题: 张店区残联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3370303MB2317407H/2020-5112990 文号:
发文日期: 2020-06-30 发布机构: 张店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

张店区残联职责边界清单

发布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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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区残联职责边界清单

根据中共张店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公布 <张店区区级政府部门职责边界清单>的通知》(张编发【2020】24号)规定,现将张店区残联及的3项职责边界事项予以公开。

23. 义务教育控辍保学

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主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联控联保,严格履行控辍保学职责。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学籍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动态管理工作。会同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扶贫部门、残联部门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和孤困境儿童数据库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

区司法局:负责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建立比对核查机制。

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负责建立学籍系统和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及时发现未入学适龄少年儿童。对于存在户籍重复、死亡、迁出注销、失联失踪的,公安部门开展户籍清理整治,依法依规注销重复户籍和死亡人员户籍、确认失踪人员,并及时将户籍情况、失踪失联核查处理结果通报给教育、扶贫、残联、民政等部门,相关部门在相应平台上进行数据维护。

区卫生健康局:教育部门会同残联、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的适龄儿童情况,对于不具备教育能力的,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区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建立比对核查机制。

区残联:教育部门会同残联、司法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核查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特别是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福利机构和康复机构的适龄儿童情况,对于不具备教育能力的,由教育、卫生健康、残联等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其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进行评估认定。

区妇联:将控辍保学工作与家校共育工作结合,通过“家庭教育大讲堂”以及各类家校共育宣讲活动、家访活动、进校园活动、家委会、家长会等途径宣传和强化家长履行法定职责的理念与意识,提升家长素养,营造控辍保学工作良好氛围。

41.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补贴资格审定、补贴发放,做好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加强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安排补贴资金及工作经费。

区残联:负责及时掌握残疾人需求,严格残疾人证发放管理,做好残疾人等级审核工作。

64. 无障碍环境建设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依法对职责范围内的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区残联:负责主动了解残疾人的无障碍环境建设需求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和社会监督活动,推动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等服务机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等工作。

区融媒体中心:负责指导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残疾人专题栏目或者聋人手语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