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曹秀萍等五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中村物业管理公共设施等问题的建议”收悉,经研究予以采纳,现答复如下:
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已经多年,多数小区已经改造完成。为了核实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是否辐射到城中村社区,我们联系了张店区住建局。具体了解到的情况是:老旧小区改造不包含城中村,已经完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也未涉及城中村。城中村的具体工作由村居全面负责,一直以来也是执行单独的政策。村居由村企和固定资产收益来支付城中村升级改造的费用。此外村集体的收益还会提供一定的村民福利待遇。
大多数城中村有固定的村集体收入,有一些城中村每年的集体收入非常稳定,可以负担日常开支,所以没有将城中村纳入改造范围。同样,尽管有一些新建小区也已经建成多年,道路损坏也非常严重了,但也被排除在改造范围之外。
新建小区没有被列入改造范围主要是因为一直以来由专业物业公司管理,而且有维修基金可以承担公共部位的养护支出。针对实施城中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没有计划和安排的情况,我们向各位代表汇报一下当前城市社区的管理方式和运营模式。希望能对各位代表解决城中村管理的困惑提供一点帮助。
首先,城市新建住宅小区在交付业主之前,要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公司开展前期管理。收费按照小区的硬软件配套确定星级标准,执行高中低五个不同的收费标准。标准越高,收费越高,目前的新建小区收费标准都在三星级以上。
小区内的小零修由物业公司组织施工并承担费用。保修期结束后,公共部位的中大规模维修,由业主签字,委托房管局监督维修资金支付,实施维修。可见新建小区的养护一直是由业主自己承担各项支出。由于新建小区没有收入,所以每一项开支都是业主分摊。与城中村相比,新建小区的业主日常物业费开支,每月平均在100到300元之间。
老旧小区由于情况比较复杂,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房改房与原单位脱管,二是没有物业企业管理,三是建成年代较早且没有维修基金的储备,或者维修基金金额非常小。针对老旧小区,当前省内各地的做法都是由政府投资进行改造。改造完成后由政府组织简易物业进行暂时性的托管,主要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阶段性托管期间,居委会组织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发动业主自治,聘请物业公司或采取自助管理的方式收取物业管理费,进行日常管理。
今年是淄博市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年,为达到全市物业管理一星级以上收费50%的整体目标,各镇办正在向广大小区居民征求意见,通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组织和调动广大业主更深入的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形成住宅小区花钱购买服务的消费观念,摆脱靠财政补贴来维持日常管理的问题,同样是小区居民,对老旧小区的长期补贴是对新建社区居民的一种不公平。
从2018年开始,政府已经在更多的关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这种改变不光有奖励和补贴,更多的是政策支持,针对老旧小区,区委区政府正鼓励各镇办积极探索如何引入市场化的管理。作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年的工作目标,目前考核的标准已经量化,任务也下达到镇办。
今后无论是镇办社区还是房管部门,将更多的引导和鼓励社区居民参与自治,让业主更多参与环境治理,公共设施建设,征求意见,发表建议,小区由哪些居民在住,也就要由这些居民来管,小区的管理将更尊重小区内居民的想法,有限的财政补贴是无法真正实现小区治理水平的提升的。
与购买更好的服务相对应的是环境改善,质量提升对应的成本的增加。规范化物业公司的引入,必然要产生费用。针对前期在某些小区的民意调查情况,各镇办对收取物业管理费是有信心的,也是可操作的。
感谢你们对张店区房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