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文稿解读】张店区张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包保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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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697899/2023-537693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3-07-28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应急管理局 |
一、编制背景
贯彻落实《山东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省安办《关于建立落实全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属地领导干部安全包保责任制的通知》及市安办《关于印发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包保方案的通知》
二、编制目的
对全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领导干部安全包保工作机制,逐一明确安全包保责任和相关责任人员,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
三、编制依据
依据市安办《关于印发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领导干部安全包保方案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四、具体举措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所有企业逐一明确包保责任人员。应急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包保危险化学品企业。工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包保一般化工企业。
(一)区委、区政府负责同志和区应急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同志,分别牵头负责安全包保所有企业,其中,生产经营规模大、安全风险程度高的企业,应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负责包保。
(二)区有关部门具体工作人员,在牵头负责的领导干部带领下,分别具体负责安全包保所有企业,每位工作人员可具体负责安全包保一家或多家企业。
(三)对每家企业的安全包保责任人员,都包括牵头负责的领导干部和区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的工作人员。
(四)对企业的安全包保责任分工,应按照所在区域和所属行业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全覆盖、网格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