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婴幼儿家庭的需求,结合托育服务机构情况,我区逐步建立托幼一体办、社会力量办、公建民营办、医育结合办相结合的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体系,初步满足了群众的托育服务需求。2023年12月7日,我区被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命名为第一批山东省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县(市、区)。截至今年4月,我区有51家可提供托育服务的机构,共提供托位2816个,其中
幼儿园办托育33家,企业办托育14家,公建民营社区托育点3家,公办“医育结合”托育1家。
一、引领开展普惠托育服务
积极开展国家发改委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全市共4个国家项目全部位于我区,共新增普惠托位370个。2022年4月,全市首家公建民营社区托育点“小悦家”落户我区,打通了托育服务“最后一公里”,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专业优质的托育服务,获得社区家庭的好评。建立“齐心托”公建民营社区普惠托育品牌,引领全市社区托育服务开展,目前在区内建成社区托育点3个,在全市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推进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创建
2022年1月,经省、市卫生健康委联合验收,倍婴之家托育荣获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称号。9月,心悠托育、倍婴之家托育、筑仁成长托育3家机构确定为2022年度淄博市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2023年10月,千优百佳托育确定为2023年度淄博市具有市级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2024年创建工作目前已经启动。
三、发挥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作用
依托区妇幼保健院成立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为托育机构免费开展膳食营养分析,2023年共开展43次,指导机构合理调整膳食结构,促进婴幼儿膳食更加科学、合理。开展托育机构保健人员培训,2023年发放保健人员培训合格证书21份,提升托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与托育机构签订医育结合合作协议,签约率94%以上。
四、推进优惠政策落实
依据省发改委《关于托育机构价格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执行居民价格,进一步减轻托育机构的运营压力。联系中国人寿保险、人保财险等保险公司,向托育机构提供托育保险业务,提升托育机构应对风险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调动多种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发挥区婴幼儿养育照护服务发展指导中心和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作用,积极推动多种形式的托育服务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