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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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303MB2858908A/2022-5395951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1-25 | 发布机构: | 张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一、执法职责
1.对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的处罚;
2.对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的处罚;
3.对不履行安置义务的单位处罚;
4.对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的处罚;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执法权限
查处张店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不履行烈士遗属优待义务,冒领、骗取烈士褒扬金、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及骗取医药费行为,不履行安置义务,不履行军人优待义务等。